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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主题教育活动简报信息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主题教育活动简报信息工作的通知
(新环机党发〔2011〕14号)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党委(支部):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热爱伟大祖国 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切实达到推介亮点、推动工作、增强实效的目的。现将近期简报信息工作需求重点和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信息报送重点

  1、各党委(支部)结合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

  2、各党委(支部)运用对口援疆的工作成就,着重结合各自环境保护业务工作的开展,关注解决改善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环境质数和增强各民族群众团结友爱的喜人景象等鲜活素材,广泛吸引各族干部群众参与,推动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的好做法好经验;

  3、各党委(支部)深入开展“新疆精神”大讨论活动的总体情况、主要特点、经验做法、先进典型、意见建议和实际成效等;

  4、各党委(支部)组织开展“六史”教育的工作进展、经验做法、意见建议、社会反响、实际成效和动态反映等;

  5、各党委(支部)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第二阶段实施方案在扩大覆盖面和增强实效性中的新创意、新形式、新做法、新成效;

  6、各族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采取的对策措施,各族干部群众对主题教育活动的评价、意见、建议及社会反响等;

  7、主题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凡人新事。

  二、有关工作要求

  1、提高信息工作质量。要在简报信息的多样性、实效性、主动性、创新性、典型性上下功夫,着眼“跟得上、贴得紧、能管用”的信息报送要求,超前谋划、深度挖掘、提高信息质量和采用率,从而发挥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推动主题教育活动的作用。

  2、保持信息报送的数量。要充分认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精心选题、严格把关,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大信息编写力度,始终保持编写、报送的数量。厅机关各处(室)每月报送信息不得少于2条、直属各事业单位党委(支部)每月报送信息不得少于4条。厅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党委(支部)简报信息报送工作情况,以此作为检查监督各党委(支部)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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