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督促持有国家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证的石油公司做好成品油供应、储运、配送和销售工作,督促制定并审定其成品油供应应急预案;
(二)发生成品油紧缺时,督促中石化中山公司和中石油中山公司及其他成品油供应企业做好应急工作,按正常市场份额供应油品,尽快恢复正常供应;监督各供应单位(包括社会加油站),优先保障机关公务用车、警车、救护车、银行押钞车、邮政车、抢险车等特殊车辆以及公共交通车辆用油;
(三)根据成品油供应的紧缺和缓解程度,启动和终止成品油紧缺“企业应急”状态和“社会应急”状态(以下统称“应急状态”)各项措施;
(四)成品油紧缺进入应急状态后,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社会综合应急工作;
(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成品油紧缺应急处理情况;
(六)必要时请求外部援助。
第六条 市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是履行本预案规定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在市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依照规定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成品油紧缺时的社会综合应急工作。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成品油供需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协调各加油站成品油调配和供应,合理规划特种车辆定点加油站,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争取支持增加成品油指标。
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成品油紧缺应急处理的正确舆论宣传报道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全市成品油价格监控,应对价格异动事件,维护成品油价格秩序的稳定。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调配成品油运输车辆、船只,确保成品油运送及时到位;负责协调各装卸码头优先成品油船装卸作业。
中山海事局: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安全适运危险货物的申报审批,引航监督管理,以及成品油运输船舶进出港安全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加油站加油秩序、交通秩序,打击由此引起的各种社会治安问题和违法犯罪活动。
中石化中山公司和中石油中山公司:制定加油站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其所属加油站开展应急工作;组织调配成品油货源和运力。
第七条 市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中石化中山公司和中石油中山公司负责人分别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各成品油经营单位组成。市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