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技术方案
(1)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并且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连片村庄,可采取合流制收集污水;对于人口分散、经济欠发达的连片村庄,可采用边沟和自然沟渠输送,也可采用合流制。
(2)生活污水处理系统。①治理区域范围内村庄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无动力的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和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处理技术;②村庄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村镇企业或旅游业发达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和人工湿地等集中处理技术,其中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须按照功能区水体相关要求及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排放;③距离市政污水管网较近、符合高程等接入要求的村庄污水可采用城乡一体化处理技术模式。
(3)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①区域城镇化水平较高、经济较发达、交通便利的连片村庄,要采用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技术模式,村庄配置完善垃圾收集/运输系统,乡镇建设可覆盖周边村庄的区域性垃圾转运/压缩设施,纳入县级以上垃圾处理设施统一处理;②布局分散、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村庄,要在优先推行垃圾分类(减少需处理垃圾量)基础上,选取有机垃圾与秸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堆肥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定期运到附近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根据养殖种类、养殖规模、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以及排水去向等因素,确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艺路线及处理目标。①源头控制技术。通过优化饲料配方、提高饲养技术、改进清粪工艺等措施,减少养殖污染物产生量和处理量。②畜禽养殖粪污利用和处理技术。养殖区周边有足够的可以消纳粪污的农田,粪污应首先进行固液分离,固体粪污制造有机肥,废水经处理后还田利用,但粪肥用量不能超过作物当年生长所需养分的需求量,并应符合当地环境容量的要求;没有充足土地消纳利用粪污时,应建设区域性有机肥厂或处理(处置)设施;位于划定的限养区的养殖小区和散养密集区要考虑采用治理达标技术模式,养殖废水经处理后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要求。
(5)连片村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历史遗留工矿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根据污染源类型和当地实际情况,参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选取适宜技术开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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