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鹤壁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政办〔2011〕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财政局、环保局《鹤壁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鹤壁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市财政局 市环保局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1〕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将村庄连片整治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方式,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协调联动,通过“抓点、带线、促面”,不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集中资金投入一批、见效一批,着力改变农村地区的脏、乱、差现象,切实解决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村环境保护良性互动,促进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农村环境问题成因复杂,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必须运用综合措施,集中投入资金,优先解决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的环境问题,力求在较短时间内有效解决村庄饮水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改善村庄环境状况,使农民得到实惠。
2.示范先行。选择有工作基础、具备实施条件,通过连片综合整治可以真正起到示范效果、提供经验的地区,率先开展示范。
3.确保实效。把突出环境问题是否解决、区域环境状况是否改善、农村环境管理能力是否提升,作为衡量连片综合整治成效的主要标准。
4.整合资源。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作引导,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集中投向连片项目区,广泛吸引企业、社会共同投入,鼓励农民投资投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