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
(鹤政〔201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豫政〔2011〕48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学前教育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1.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落实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坚持改革创新原则。积极探索激发办园活力的办法和途径,破除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
──坚持科学育儿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改进保教方法,加强卫生保健,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2.发展目标
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保教质量,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办园条件达标的学前教育网络,逐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多形式、多渠道发展的学前教育格局。
──到2013年,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以上,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70%以上的幼儿园基本达到办园标准;幼儿教师全部具备教师资格并达到规定学历标准,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达到70%以上。力争新创建3-5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和10-15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8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办园标准,幼儿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达到80%以上。力争新创建3-5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和10-15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2%以上;幼儿园全部达到省定办园标准,幼儿教师中具有专科学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力争新创建5-7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和15-20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