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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今年是“三个一”创建的收官之年,各乡镇要认真总结创建活动,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和乡镇、村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作为长期任务开展下去。
  (六)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1、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应急管理和救援指挥职能职责。要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信息管理体系,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逐步实现指挥平台互联共通,做到信息传递及时、协调到位。
  2、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开展社会应急资源调查,储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物质,建立应急资源信息库。加强安全生产形势、事故的分析预测,落实安全生产预警预报机制,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
  3、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及重点企业要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之间相互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大实战演练力度,应急救援队伍要与各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演练,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故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自治县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成立自治县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崔继武任组长,县安监局局长李增润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全县“安全生产年”活动在自治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自治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并督促落实,通过建立统筹会商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着重研究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年”活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施步骤
  自治县“安全生产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即2011年5月下旬作出安排部署;2011年7月上旬至11月上旬全面实施;2011年11月中旬至1 2月中旬督促检查;2011年12月下旬至2012年1月中旬总结提高。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7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报自治县安委会办公室,并在每季度结束后的5日内报送上季度工作总结;2012年1月20日之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要按照自治县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措施要求,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工作重点,研究制定继续深化 “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综合协调和检查、督查工作,及时掌握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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