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1〕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自治县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自治县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82号)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自治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明电〔2011〕8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自治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233号)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推进自治县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自治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主体责任落实
1、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隐患治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应急救援等措施落实到位。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好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2、强化落实政府监管责任。要统筹县域经济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防范体系,大力促进县域经济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发展、同步规划,尤其要抓紧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严格执行“一岗双责”规定,重点推进乡镇人民政府监管责任落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原则,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和对象,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各乡镇(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每年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一步督促和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