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
(焉政办发〔2011〕10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牧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加强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8月1日-5日
二、检查内容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农村低保和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
三、检查方法
在各乡镇(场)农户中采取随机入户调查的方法进行。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检查工作有序进行,自治县抽调人员组成三个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组。
(一)检查一组
组 长:陈文杰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张延峰 县审计局副局长
成 员:廖阿玲 县社会组织党工委副书记
何大熙 县纪委纪检员
董 颖 县乡财局综合股股长
检查单位:七个星镇、包尔海乡、良种场、王家庄牧场
(二)检查二组
组 长:马全民 县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朱海祥 县纪委党风室主任
成 员:马 培 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
马小明 县新农办干部
检查单位:焉耆镇、五号渠乡、北大渠乡
(二)检查三组
组 长:李豫剑 县乡财局局长
副组长:陶 勇 县纪委纠风室主任
成 员:席 擎 县纪委党风室干部
张 诚 县农机局干部
检查单位:四十里城子镇、永宁镇、查汗采开乡、丰达实验农场
五、工作要求
1、各检查组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每个乡镇(场)抽查农户不少于15户。各乡镇(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全力配合支持,确保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各相关负责部门要将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于7月28日前提供给县纪委纠风室,其中县农业局提供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户花名册,县财政局提供农资综合直补备查花名册,县建设局提供安居富民工程补贴农户花名册,县民政局提供扶贫救灾救济资金、农村低保、贫困户建房和大病救助人员花名册,县农机局提供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户花名册,县林业局提供退耕还林补助农户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