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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4)落实责任,常备不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森林经营单位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2 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森林火灾按危害和涉及范围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1特别重大森林火灾(I级)
  1.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重伤100以上,或者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
  3.距重要军事目标和大型军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l公里;
  4.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需要国家支援。
  2.2重大森林火灾(Ⅱ级)
  1.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未得到控制;
  2.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
  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位于省(市、区)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
  5.境外大面积火场距我省边界5公里以内,并对我省森林构成较大威胁。
  2.3较大森林火灾(Ⅲ级)
  1.连续燃烧超过48小时未得到控制;
  2.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10以上50以下;
  4.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原始森林、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5.向省(区)交界地区蔓延、危险性较大的。
  2.4一般森林火灾(Ⅳ级)
  1.连续燃烧超过24小时未得到控制;
  2.受害森林面积在l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
  3.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1人上10以下;
  4.向地级以上市交界地区蔓延,有一定危险的。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3.1.1组成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市军分区负责同志。
  成员:市林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中国电信汕尾分公司、中国移动汕尾分公司、中国联通汕尾分公司、市电视台、汕尾气象局、汕尾军分区、汕尾武警支队、市公安消防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单位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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