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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


  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应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逐年确认缴费档次。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领取养老金待遇,由本人提出或其直系亲属代为提出申请,每年对待遇领取条件和标准进行核定。行政村可以指定人员为村民代办参保或申领手续,但必须经当事人签章确认,且不得收取任何手续费。乡镇经办机构会同公安派出所审核参保、领取人的户籍、年龄、生存等情况,县级经办机构核定,并发给参保人参保缴费证明(证、卡)。

  新农保经办机构和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所)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按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和业务数据,并及时按要求报送其他材料。建立全省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逐步实现省级集中数据管理。在信息化管理初期,纸质档案、电子档案要同时建立。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四、工作要求

  各试点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新农保试点工作,将试点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试点工作,按照《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研究制定本地试点实施方案,报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落实地方新农保补贴资金,并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运用丰富多彩、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好接受,使这项重大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要深入基层,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交流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协调解决试点中的有关问题。

  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标语口号

  1、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新农保试点工作。

  2、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3、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解决广大农民后顾之忧。

  4、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5、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让广大农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6、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努力构筑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7、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8、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生活更有保障,做人更有尊严。

  9、早参加新农保实惠,晚参加吃亏,不参加后悔。

  10、戒烟限酒,省钱参保;幸福晚年,老有所靠。

  11、农民养老,首选农保,缴费不多,收益不少。

  12、全面推行新型农保,统筹城乡社会保障。

  1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惠及千家万户。

  1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村民的养老院。

  1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没有围墙的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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