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结构不断优化。教师总量适应教育发展实际和学位需求。各级各类学校师资队伍学科、年龄和职称结构更加优化。到2015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比例达65%以上。
--教师专业素质明显增强。广大教师具备开放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杰出专业的教学水平,富有创新精神,在全国形成综合素质优势,在课程改革、特色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形成引领优势,适应深圳大批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迫切需要。
--专任教师学历层次整体提高。到2015年,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学历。幼儿园教师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70%以上,小学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70%以上,初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20%以上,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30%以上,普通高校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达80%以上。
三、实施教师队伍质量提升工程
(一)为人师表工程。建立师德档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师德建设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加强廉洁从教教育,建立教育反腐长效机制,依据相关规定查处学校领导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定实施教师职业操守规范,依据相关规定查处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培育良好的学术道德和风气,依据相关规定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二)教师专业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教师职业能力建设,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办好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改革教师教育课程结构,优化教师专业知识。完善教师继续教育与专业考核相结合的机制,激励教师主动学习、终身学习。健全教师培训体系,优化教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培训过程及质量的评价、考核与监控机制,提高培训实效。实施每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计划,系统组织教师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和职务培训。加强校本培训,鼓励教师紧密结合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工作。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帮扶指导、项目资助等方式,重点提升高校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的专业素质。
(三)教育英才工程。引进与培养并重,集聚教育高层次人才。继续实施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培养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领军人才。实施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和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制度,建设优秀骨干教师聚集地和名师孵化地,培养造就一批教育名家。鼓励高等学校积极申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珠江学者等国家和省、市奖励计划以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扩大鹏城学者计划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