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政〔201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管道安全稳定运行,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
《保护法》)的要求,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做好我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管道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石油天然气是国家具有战略意义的能源和资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石油天然气管道作为能源运输动脉,其保护工作事关国家能源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因此,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是各级政府和管道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必须在日常工作中常抓不懈,防患未然。目前,我市区域内共有西气东输豫北支线、榆济线等石油天然气管道干线、支线12条,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2010年10月1日
《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石油天然气管道违法违章占压现象、盗油盗气、毁坏设施等犯罪行为依然存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
《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意识还不够强,执法力度还不够大。为确保我市区域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政府和管道企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我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长治久安,为创建平安安阳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理清思路,明确管道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分级管理、各负其责、专业维护和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大胆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管道保护良好格局,为石油天然气管道这一能源“大动脉”的安全运行构筑起坚固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