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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11年政风行风测评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风行风综合测评表(二)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2011年 月 日

项目

内    容

分值

自查得分

考核组得分

教育

活动

19分

有宣传教育安排部署或工作方案

2

  

大型宣传活动举办一次得1分(满分4分)

4

  

演讲活动组织一次得1分(满分3分)

3

  

组织讲座一次得1分,本单位领导进行辅导一次得1分(满分4分)

4

  

有市级、省级、国家级报刊正面宣传报道,

分别得1、2、3分(满分6分)

6

  

为群众办好事情况

17分

制定本级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清单

2

 

 

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每一件得1分,超过6件后每件得2分(满分15分)

15

 

 

政务公开

6分

1、 在公共场所公开公示得3分

3

 

 

2、 政风行风违规违纪行为查处每件1分(满分3分)

3

 

 

政风行风

季报制度

5分

每落实一次得一分(满分5分)

5

 

 

总得分

 

100

 

 


  说明:
  1、规章制度要查看原件或复印件;
  2、举办大型宣传活动要查看活动通知和总结,讲座要查看辅导电子稿或文字稿件,研究工作要查看会议记录,报刊报道需进行核实;
  3、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查看登记记录;
  4、要实事求是填写,发现弄虚作假通报批评;
  5、综合测评得分占测评总分10%。

  附件三:
  陕西省2011年政风行风测评统计表(样表)

项目

   

单位

得分及排名情况

群众满意率情况(%)

问卷测评得分

网络测评得分

综合测评得分

总得分

名次

满意

比较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满意率

(单位名称)

 

 

 

 

 

 

 

 

 

 

说 明

1、表中满意率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百分比之和;2、未进行综合测评的单位不统计“综合测评得分”、“总得分”和“名次”,只统计“问卷得分”;3、“有效问卷数”统计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说明:统计时按照行政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三个序列分别列表统计。

  附件四:
  政风行风测评评分和统计办法

  1、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满分为100分。其中,问卷测评占70分,网络测评占20分,综合测评占1O分。问卷测评共有四项选择,“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其中,汇总“满意”和“比较满意”占有效投票总数的比值为满意率,满意率乘以所设分值为测评得分,汇总问卷测评、网络测评、综合测评得分为测评总得分。
  2、市直、县(区、市)统计方法:该部门或行业的问卷、网络测评得分,加上该部门或行业在县本级的综合测评得分,即为该部门或行业的测评总得分。
  3、全市统计方法:某个部门或行业在市直、县(区、市)总得分之和除以市直、县(区、市)数,即为该该地区某行业的平均总得分。
  4、若某部门或行业在有些市(区)、县(市、区)无单位也无业务的,该部门或行业可不参加该地区的测评评定;若某部门或行业在有些市(区)、县(市、区)无单位但有业务的,则该部门或行业必须参加该地区的问卷测评,不进行综合测评,也不进行排序。请各市(区)、县(市、区)认真核实有些行业在本地区的情况。
  5、凡测评对象中既有某部门又有该部门下属单位或监管单位的,采取“捆绑式统计方法”,即:该部门的总体得分占80%,该部门下属单位或监管单位加权平均得分占分占20%,二者相加即为该部门的最后得分。下属单位或监管单位的归属认定,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归属不明确的或在本市各县(市、区)归属不统一的不采取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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