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行风综合测评表(二)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2011年 月 日
项目
| 内 容
| 分值
| 自查得分
| 考核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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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活动
19分
| 有宣传教育安排部署或工作方案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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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宣传活动举办一次得1分(满分4分)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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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活动组织一次得1分(满分3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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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讲座一次得1分,本单位领导进行辅导一次得1分(满分4分)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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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级、省级、国家级报刊正面宣传报道,
分别得1、2、3分(满分6分)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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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好事情况
17分
| 制定本级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清单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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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每一件得1分,超过6件后每件得2分(满分15分)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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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6分
| 1、 在公共场所公开公示得3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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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政风行风违规违纪行为查处每件1分(满分3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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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
季报制度
5分
| 每落实一次得一分(满分5分)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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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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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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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规章制度要查看原件或复印件;
2、举办大型宣传活动要查看活动通知和总结,讲座要查看辅导电子稿或文字稿件,研究工作要查看会议记录,报刊报道需进行核实;
3、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查看登记记录;
4、要实事求是填写,发现弄虚作假通报批评;
5、综合测评得分占测评总分10%。
附件三:
陕西省2011年政风行风测评统计表(样表)
项目
单位
| 得分及排名情况
| 群众满意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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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测评得分
| 网络测评得分
| 综合测评得分
| 总得分
| 名次
| 满意
| 比较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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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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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1、表中满意率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百分比之和;2、未进行综合测评的单位不统计“综合测评得分”、“总得分”和“名次”,只统计“问卷得分”;3、“有效问卷数”统计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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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统计时按照行政管理部门(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三个序列分别列表统计。
附件四:
政风行风测评评分和统计办法
1、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满分为100分。其中,问卷测评占70分,网络测评占20分,综合测评占1O分。问卷测评共有四项选择,“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其中,汇总“满意”和“比较满意”占有效投票总数的比值为满意率,满意率乘以所设分值为测评得分,汇总问卷测评、网络测评、综合测评得分为测评总得分。
2、市直、县(区、市)统计方法:该部门或行业的问卷、网络测评得分,加上该部门或行业在县本级的综合测评得分,即为该部门或行业的测评总得分。
3、全市统计方法:某个部门或行业在市直、县(区、市)总得分之和除以市直、县(区、市)数,即为该该地区某行业的平均总得分。
4、若某部门或行业在有些市(区)、县(市、区)无单位也无业务的,该部门或行业可不参加该地区的测评评定;若某部门或行业在有些市(区)、县(市、区)无单位但有业务的,则该部门或行业必须参加该地区的问卷测评,不进行综合测评,也不进行排序。请各市(区)、县(市、区)认真核实有些行业在本地区的情况。
5、凡测评对象中既有某部门又有该部门下属单位或监管单位的,采取“捆绑式统计方法”,即:该部门的总体得分占80%,该部门下属单位或监管单位加权平均得分占分占20%,二者相加即为该部门的最后得分。下属单位或监管单位的归属认定,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归属不明确的或在本市各县(市、区)归属不统一的不采取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