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底)
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目标要求对本地区的全面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检查验收。各区的总结验收情况连同有关统计报表应于2007年2月底前报送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自2007年3月底前,市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小组,对各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整顿工作不力、未按时完成整顿和规范任务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建立相应工作制度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这次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是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监督和管理的一次全面性、系统性和规范性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区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系统都要成立以政府主管领导挂帅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要明确责任,协调行动,联合执法;要抽调一些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能吃苦的工作人员参加本次全面整顿和规范工作。一级抓一级,切实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效果明显。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落实责任,加强执法和监督管理,规范行政审批和监管行为。
(三)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宣传国务院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宣传依法行政,建立和维护良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性;宣传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提高资源利用水平的科学意义,使国务院的决策和省政府的要求深入人心。
各地、各部门要以本次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为契机,分期、分批举办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与业务知识培训班,提高政府领导、行政、业务管理人员和矿业权人依法管矿、依法办矿的能力和自觉性。
(四)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