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厅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和其他各类专项预案,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大行政监督力度,做到依法、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进一步增加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研究和科研工作的投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的研究开发,发挥各部门优势,统一组织、资源共享、突出重点、联合攻关,重点抓好重大、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发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研究,研究开发快速准确的检测技术和监测手段以及高效疫苗和诊断试剂,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报、确认和控制技术水平。
  (三)推进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分类编配,分级储备、品量适当,功能实用、现场易带的储备原则,根据卫生部新下发的各类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首先完成补齐省级、市级应急队伍装备。建立全省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的计划管理、调用、储存和资金的管理制度,探讨省、市分级储备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的应急物资管理模式。力争用较少的储备水平、较小的资金占用、较少的储备费用,完成高效的、更多的卫生应急物资紧急供应。
  (四)全面推进实验室备案工作。
  按照《广东省卫生厅关于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规定》要求,在广泛开展人员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要全面推进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活动项目的备案工作,对全省的备案工作实行“三统一”(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格式)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负责备案工作,省卫生厅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备案数据库,最终实现全省21个地级市一、二级实验室全部备案、实验活动依法依规备案的目标。
  (五)确保重大公共活动期间的实验室生物安全。
  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确保重大公共活动顺利举行,是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二五”期间,切实做好不同时期重大公共活动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结合广东省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年”督导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要重点督导检查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采集、运输、保藏及使用情况,BSL-1和BSL-2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人员培训、备案情况、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以及有无实验室感染事故发生情况,确保重大公共活动期间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