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1年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人社〔2011〕289号)
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委组织部,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2011年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联系人:赵岳华、吴晓阳,联系电话:2128172。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1年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略)
3.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呈报表(略)
4.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册(样表)(略)
5.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名册(样表)(略)
6.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员名册(样表)(略)
7.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名册(样表)(略)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1
2011年珠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科学评价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升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公共服务效能,根据《
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级各类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现有的在册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须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