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检验检疫局关于检验检疫“集中审单管理系统”上线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和广东检验检疫局的统一部署,汕头检验检疫局将于近期启动“检验检疫集中审单管理系统”。
集中审单管理系统是在CIQ2000系统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统一标准、专家审核、有效控制风险的全新集中审单管理平台。系统上线运行后,报检数据将首先进入“集中审单管理系统”,通过预先设置的审单规则,对报检单的申报信息进行计算机自动比对、审核、布控后,报检数据再进入CIQ2000系统。
为确保“集中审单管理系统”的顺利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报检单位(包括代理报检单位)发送电子数据须关注报检回执中的提示信息,若机审正常通过的均可生成正式报检号;否则请按照报检回执中的提示修改报检信息后再次发送。生成正式报检号后才打印报检单,请慎重保存发送数据。
二、报检单位录入数据时,应注意“CIQ代码”为必输项(输入HS编码后,再点选CIQ代码,多项货物名称的须逐项输入),请根据货物属性选择正确项目。“CIQ代码”查询方法见http://www.gz.gdciq.gov.cn/“业务动态”栏目下“CIQ编码查询指引”。
三、对于不需要出入境通关单的出入境货物申报,请在“特殊要求”栏目内录入“不需通关单”或“无需通关单”。
四、用于食品包装的包装材料,在出境包装报检时,请在“特殊要求”栏目注明“食品包装”。
五、申报属于124种人类食品和动物饲料添加剂及原料时,请填写用途。对于非食用性的,请在特殊要求里填写“仅用于工业用途”。如果是食用饲用的,请在用途栏选择“食用”、“饲用”或“食品添加剂”。
六、录入集装箱号时,请注意输入相应的集装箱号码。要求多个集装箱号码之间用半角逗号。只允许输入英文、字母和半角逗号,不允许输入括号“(”、“)”以及换行符,否则将会被退单。尤其注意不能输入换行符(即敲回车键),否则单子虽然能够通过审单环节,但是到了受理报检环节会调不出来。此栏目填写的字符数不能超过3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