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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高校学生公寓冬季安全卫生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高校学生公寓冬季安全卫生检查的通知
(京教办函〔2011〕6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高校学生公寓安全卫生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公寓安全,根据计划,决定在全市高校开展学生公寓冬季安全卫生检查,通过检查进行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预防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分为自查和协作组检查两个阶段。
  各校自查时间:12月12日至16日;
  协作组检查时间:12月19日至23日。
  二、检查范围
  (一)自查范围:本校校内、校外所有学生公寓,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及进修培训等学生住宿的公寓。
  (二)协作组检查本组学校范围:本组所有高校的各类学生公寓。重点检查高层建筑、学生公寓大型建筑群、老旧学生公寓楼等。
  三、检查程序
  (一)制定检查依据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印发北京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京教工〔2011〕33号)中“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检查标准,形成了《北京高校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评分表》(附件1),作为此次检查的依据。各高校要按照该文件规定开展自查。
  (二)学校自查
  1.学校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或后勤集团开展联合自查。自查时,学生工作部门重点侧重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和安全状况;保卫部门重点侧重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及消防通道畅通;后勤管理部门重点侧重物业管理(如值班、楼内外保洁等)。
  2.通过检查,各校制定和形成本校学生公寓安全隐患台账(附件2),待接受检查时交检查组负责人。
  (三)协作组检查
  全市高校七个协作组组长带队,按照文件要求检查本组高校学生公寓,收取被检校台账,现场进行打分及记录。检查结束时由组长代表市教委当场向被检查学校反馈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市教委学校后勤处和市高校后勤研究会学生公寓专业管理委员会将派人跟随此次检查。
  四、检查结果
  (一)各协作组组长于12月27日前,将本组内各校《北京高校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评分表》、各校台账以及本组检查总结报市教委学校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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