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木县政办发〔2011〕154号)
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由县草原监理所修订完善的《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各相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预案,最大限度的减少草原火灾的损失,确保生态安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草原是重要的绿色生态屏障,是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资源,也是畜牧业发展和广大农牧民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依法保护草原,从严防火、治火是保障草原生态安全、保护草原建设成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草原畜牧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草原火灾,确保全县畜牧业安全生产和持续发展,保障和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应急组织机构
为保证草原火灾及时、有效控制和预防,成立自治县草原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畜牧业副县长和公安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畜牧兽医局、财政局、建设局、广播电视局、发改委、经贸委、林业局、农业局、农机局、教育局、民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气象局、消防大队、草原监理所、草原站、应急办主要领导及各乡镇(场)政府主要领导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草原监理所所长兼任。办公室内设综合组、督导组、后勤保障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1.综合组组长由畜牧兽医局局长担任, 副组长由草原监理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县草原监理所工作人员及各乡镇(场)草原监理站监理员和畜牧干事组成。
主要职责:进行火灾动态监测和信息分析,了解火场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的扑火方案、扑火力量部署、火场地理信息和气象情况;根据火情,及时向指挥部总指挥报告,并传达有关领导的批示和指示精神;根据扑火需要和指挥部决定,联系调动草原防火急需物资;组织对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具体事宜;负责文件收发、情况汇总和建档,起草指挥部总结报告。
2.督导组人员由指挥部根据火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