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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201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各县、市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无房和危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办审核、市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办政府组织好与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2011年7月15日前完成对象确定工作,7月20日前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各县、市按照要求研究制定2011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到各乡镇村组,落实到户到人,并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2011年12月20前全面完成各县、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确保春节前入住新居。

  (四)督促检查,搞好总结。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制度,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每月30日前将进度上报市局。市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等方式,推介基层先进经验和做法。2011年12月20日前,各县、市城乡和城乡建设局要将年度总结报告和总体验收申请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陈锋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建志任副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发改、国土资源、审计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各县、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建房质量监管,整合利用各方资源,落实危房改造资金,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乡村实施”的格局,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补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项目工程的统筹规划、施工与质量监管、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合理安排工作经费;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的选址及用地报批;监察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审计监督;残联负责搜集反映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情况,协助做好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认定;环保、水利、农业、卫生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尤其是对危房改造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改水改厕、人畜粪便管理、产业发展等给予倾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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