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201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1]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周口市201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
周口市201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201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解决农村困难群体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根据国家、省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为辅,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申请条件,公开审批,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要充分尊重农村困难群众的意愿,听取他们的意见,调动改造积极性。
坚持节约用地。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要求,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要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
我市2011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是6000户,补助资金3600万元。其中:西华县2000户,商水县1000户,沈丘县500户,淮阳县500户,太康县500户,扶沟县500户,项城市500户,郸城县500户。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具有周口市常住农业户口,生产、生活均在户口所在地,现住房屋(唯一住房)为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贫困户。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危房是指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