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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周口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要将派出所、工商所、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村)民,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让各基层组织迅速掌握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动态,使各基层执法单位能迅速及时出动,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各社区(村)要以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为重点,建立集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台”。要把社区(村)内的出租屋、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使社区(村)内的基本情况直观地反映出来。社区(村)要实现对出租房屋的“两清楚”和暂住人口的“四知道”,即:清楚出租房屋的底数、清楚房屋出租人的基本情况,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事、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基层执法部门要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三)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社区(村)要印发给群众“一封公开信”,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要通过发放传单、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工作宣传进社区(村)。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不为传销活动提供培训、住宿等便利条件。

  (四)建立责任明确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县(市、区)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之间、街道办事处(乡镇)和社区(村民)委员会之间、公安局和派出所之间、工商局与工商所之间要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与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并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有效开展。

  (五)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各街道办(乡镇)和社区(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宣传机制作用,通过宣传教育手段,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各有关部门要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上下畅通,形成协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在社区(村)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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