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周口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周政办[201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泛区农场,市经济开发区,市东新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工商局制定的《周口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周口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
(市工商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建立和完善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传销滋生蔓延的土壤,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平安周口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禁止传销条例》、《
直销管理条例》、《
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区域监管,在社区(村)建立打击和防范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包括在社区(村)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互动机制、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和严肃惩处传销头目的信息反馈机制、职责明确和责任追究到位的责任机制、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预防机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抵御传销的能力,进行群防群治,在全市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挤压和清除传销赖以生存的空间和条件。
二、工作方法
各县(市、区)要通过在社区(村)推行“五个一”工作法,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并结合本区域的实际情况,最终实现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