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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2年市政府在城乡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重点办好的十件实事加强督查工作的通知

  (四)强化现场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大对各市办实事项目的现场督查力度,采取定向督查调度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及时在一线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加强绩效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将相关市办实事列入本部门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并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公众满意度较高的责任单位,市政府将进行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敷衍应付、不能按时报送办理报告的,将扣减机关效能建设分值并予以通报批评;年终,对项目建设未达到进度或标准要求、未完成任务的,该考核目标视为未完成并将责成其主要责任人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附件:2012年市办实事项目责任分工与实施计划表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
  2012年市办实事项目责任分工与实施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

项目其它责任单位

财政

投资

(亿元)

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计划进度安排

一(1)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市民政局

局长:姜军建

副局长:高克宁

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各区市政府

4.28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604元提高到3000元,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3月底前,制定我市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方案。4月份,出台提高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有关文件。7月1日正式实施。

一(2)

为城乡低保家庭发放部分基本生活日用品

市民政局

局长:姜军建

副局长:高克宁

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各区市政府

0.613

年内为全市城乡低保家庭每户发放价值800元基本生活日用品,包括被褥两套、电饭锅一个、暖瓶一把、口杯两个。

3月底前,确定发放基本生活日用品种类。5月底前,完成基本生活日用品的政府招标工作。8月底前,完成基本生活日用品的物资筹备工作。9月底前,完成基本生活日用品的发放工作。

二(3)

支持市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

市商务局

局长:马卫刚

副局长:刘勇

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七区政府

0.2245

对15处农贸市场的内部环境和经营设施等进行现代化、标准化建设和升级改造。

3月底前,确定建设改造的农贸市场,指导各市场按国家标准制定建设改造方案。6月底前,完成4处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任务。10月底前,基本完成15处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任务。11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二(4)

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市商务局

局长:马卫刚

副局长:刘勇

市食安办、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各区市政府

0.6

在全部市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市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农贸市场、大中型生鲜超市,以及市区重点“放心肉”专卖店、“阳光食品工程”集团消费单位等350家单位,建成运行肉菜流通追溯管理系统。

3月底前,完成重点项目招标和零售市场局域网、批发市场强弱电等基础设施改造。6月底前,完成流通节点软件系统与硬件设备的联调测试,开展人员培训,实现市级管理平台与中央管理平台的对接。9月底前,完成现有商品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与市级管理平台对接,系统全面进入测试运行。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二(5)

建设食品安全检测体系

市食安办

主任:李明

市财政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

0.6

按照统一计划编制、统一判别预警、统一信息发布、集中样本采分、集中信息管理、集中风险管理的要求,2012年全市(含区市)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检测达到60000批次。

3月底前,下达食品安全检测计划,制定食品安全检测工作考核标准,完成第三方检测招投标工作。完成食品安全检测5000批次。6月底前,累计完成检测25000批次。9月底前,累计完成检测50000批次食品安全检测。11月底前,累计完成检测60000批次。

三(6)

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8000套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局长:陈培新

副局长:陈立新

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七区政府、青岛高新区管委

7.2

在市内七区及高新区建筹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8000套。

3月底前,确定规划方案。4月底前,确定项目建设主体。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三(7)

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局长:陈培新

副局长:陈立新

市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七区政府

企业自筹

在市内七区及高新区建筹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

3月底前,确定规划方案。4月底前,确定项目建设主体。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四(8)

新增更新800辆节能环保型公交车

市交通运输委

主 任:郑明辉

副主任:赵海滨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青岛公交集团、青岛交运集团

5.81

新增更新公交车800辆。其中,新增节能环保型公交车662辆;按照使用8年期限强制报废更新标准,更新天然气公交车138辆。

4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7月底前,采购总计划的三分之一(约260辆)公交车,并陆续上线运营。9月底前,采购总计划的三分之一(约260辆)公交车,并陆续上线运营。11月底前,800辆公交车全部购置到位。

四(9)

对600辆农村专用校车实施政府补贴

市教育局

局长:徐剑波

副局长:金柯寿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胶南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

0.94

对全市特别是农村幼儿园、小学和初中配置600辆专用校车实施政府补贴,完成600辆专用校车的配置任务。

2月底前,研究确定校车运行方案。3月底前,累计完成校车配置150辆。6月底前,累计完成校车配置300辆。8月底前,累计完成校车配置600辆。

五(10)

建立公办幼儿园、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社区)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

市教育局

局长:徐剑波

副局长:周民书

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各区市政府

0.95

建立公办幼儿园、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社区)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市本级和各区(市)按照65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补助。

3月底前,印发《青岛市扶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各区(市)制定实施方案。6月底前,制定市财政以奖代补管理办法,预拨部分以奖代补补助资金。9月底前,各区(市)按计划拨付有关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11月底前,生均公用经费和剩余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全部按标准拨付到位。

五(11)

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制度

市教育局

局长:徐剑波

副局长:周民书

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各区市政府

0.51

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制度,各区(市)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1000元/生/年的生均定额给予补助。

3月底前,印发《青岛市扶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办法。6月底前,出台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办法及制定市财政以奖代补管理办法,预拨部分以奖代补补助资金。9月底前,各区(市)按计划拨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11月底前,补助资金和剩余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全部按标准拨付到位。

五(12)

对五市新建、改扩建(或回购)并达到省定办园条件标准的镇(街道)中心和村(社区)幼儿园,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补助

市教育局

局长:徐剑波

副局长:周民书

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各区市政府

6.5

对五市新建、改扩建(或回购)并达到《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规定建设标准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社区)幼儿园,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为平度市、莱西市每班8万元,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每班3万元。

3月底前,印发《青岛市扶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6月底前,根据2011年建设任务检查验收情况,市财政拨付五市2011年以奖代补补助资金。9月底前,市财政预拨部分2012年以奖代补补助资金。11月底前,拨付完工并经检查验收合格的2012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剩余补助资金经检查验收后拨付。

六(13)

对妇女住院分娩实施补助

市人口计生委

主任:丁鲁省

副主任:唐存礼

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0.37

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具有我市户籍的育龄妇女及在我市连续居住并接受居住地计生服务管理1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含租赁)的流入育龄妇女,在定点助产机构分娩,给予500元住院分娩补助。

3月底前,下发对计划生育妇女发放住院分娩补助的工作方案,制定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发放工作流程和监督流程。6月底前,开始发放补助金,并完成2012年1月1日以来符合条件的人员补助金的补发工作。

六(14)

免除居民基本殡葬费

市民政局

局长:姜军建

副局长:韩同央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各区市政府

0.85

免除青岛行政辖区内死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普通车遗体运输,含遗体消毒、馆内遗体抬放;普通柜遗体存放1天;遗体火化;普通格位骨灰寄存1年)。

3月底前,制订并出台免除居民基本殡葬费政策规定。6月底前,正式实施全市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

七(15)

全市新建9处敬老院

市民政局

局长:姜军建

副局长:张中东

副局长:郭玉娟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胶南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

1.568

三区五市各建1处集农村五保供养、优抚保障、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孤儿养育、救助管理、社会养老功能于一体化的规模化、规范化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其中,三区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25000平方米,床位不低于800张;五市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平方米,床位不低于800张。三区五市8处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由市财政资助每张床位12000元,其余由区市政府投资。

开工建设福彩养老院南九水老年公寓,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床位400张。

三区五市新建敬老院(社会福利院)方面:3月底前完成新建养老院选址、可研报告、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等工作。6月底前,完成项目开工建设相关手续等工作。9月底前,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并完成基础工程施工。10月份起,开始项目主体工程施工。

福彩养老院南九水路老年公寓项目方面:5月底前,完成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和立项等工作。6月底前,完成老人分流安置,并开工建设。

七(16)

规划建设市盲校新校

市教育局

局长:徐剑波

副局长:金柯寿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

1.04

占地31.7亩,总建筑面积2.28万平方米。主要规划建设教育楼、综合楼、办公楼、盲人实习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地下停车场等,并配备环形跑道、游泳馆、盲人门球场,及室外管线、道路、环境建设等。

3月底前,完成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及优化工作。6月底前,完成项目规划选址、建筑方案、可研报告审批工作,进行土地手续办理工作。9月底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完成土地手续及概算审批工作。11月底前,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审批、预算编制、监理和施工招投标、开工手续审批等工作,并开工建设。

七(17)

开工建设市中心聋校综合楼

市教育局

局长:徐剑波

副局长:金柯寿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北区政府

0.4

新建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主要满足教学、办公、会议、康复训练、学生住宿、就餐,同时配套地下停车场、室外道路、绿化、管网设施等。

3月底前,完成项目规划选址、建筑方案审批工作,进行初步设计工作。6月底前,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初步概算的审批工作,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9月底前,完成项目预算编制、监理和施工招投标、开工手续审批等工作,并开工建设。

八(18)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40元

市卫生局

局长:曹勇

副局长:周长政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崂山区政府、黄岛区政府、城阳区政府、即墨市政府、胶州市政府、胶南市政府、平度市政府、莱西市政府

11.1

2012年将新农合的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到75%以上,门诊补偿比达到35%以上。全面提高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保障病种扩大到9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

2月底前,确定新农合筹资标准并完成个人筹资工作,出台《2012年青岛市新农合工作方案》。4月1日起正式实施。6月底前,制定实施《青岛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和费用结算管理办法》。12月底前,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到75%以上,门诊补偿比达到35%以上;重大疾病保障病种扩大到9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

九(19)

新增城乡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局长:陈玉崎

副局长:刘卫国

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

5.9

全市新增城乡就业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3月底前,累计完成城乡就业6.25万人。6月底前,累计完成城乡就业12.5万人。9月底前,累计完成城乡就业18.75万人。12月底前,累计完成城乡就业25万人。

九(20)

对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就业补贴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局长:陈玉崎

副局长:刘卫国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

0.441

凡经审核确认的青岛籍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院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后)由市、区市财政按1:1的比例、500元每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

3月底前,发布《关于发放201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的通知》,完成青岛籍生源信息名单汇总工作,部署求职补贴具体发放工作。6月底前,完成本地青岛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在外地上学的青岛籍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的发放工作。

十(21)

新建健身园100处(含示范健身园7处)

市体育局

局长:彭一念

副局长:李曙光

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七区政府

0.303

每区建设1个大型的健身园示范工程,力争实现健身设施的多功能、综合性,产生聚集效应。七区建设100处室内外结合的社区健身中心。

3月底前,开展项目选址、资金协调、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6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9月底前,累计完成55处健身园建设。11月底前,累计完成100处建设园建设。

十(22)

新建健身路径600处

市体育局

局长:彭一念

副局长:李曙光

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七区政府

0.197

600条健身路径分布在社区、公园、绿地,建设市民身边的健身场地(以健身器材为主)。

3月底前,开展项目选址、资金协调、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6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累计完成100处健身路径建设。9月底前,累计完成400处健身路径建设。11月底前,累计完成600处健身路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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