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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许昌市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许政办[2011]7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的《许昌市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许昌市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豫建村镇〔2011〕1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扩大试点的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消除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隐患为目的,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和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2011年第一批任务是到年底完成1900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禹州市300户,长葛市300户,许昌县500户,鄢陵县300户,襄城县500户;2011年第二批任务待省政府下达后另行通知。

  (三)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

  2.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最贫困、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经济上最困难(五保、低保等)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原址、就地就近原则。贯彻原址、就地就近改造原则,防止撤村并镇,反对大拆大建。

  4.统筹规划、重点安排的原则。在不违背国家危房改造政策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重点安排,把农村危房改造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结合在一起,避免财政资金浪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突出地方特色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强调尊重传统习惯、使用传统工艺和工匠,突出地方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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