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株距应为4m。
(5)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
(6)立交桥绿地乔、灌木栽植面积应达到绿地面积的60%-70%以上。环桥绿地应配置不影响交通视野的低矮花灌木、点缀树丛、孤植大树等;桥下应栽植攀缘植物,垂直绿化桥柱、桥体;沿桥体两侧绿地应栽植高大速生乔木。
(7)规划绿地面积较大的高速路及立交桥两侧应配置乔、灌、草复层混交绿带;高速路及一般公路立体交叉处在弯道外侧应植数行乔木;两条道交汇到一条道的交接处及中央隔离带,应栽植低矮灌木及草坪;立体交叉面积较大的,按公园绿地配置;坡度较大处以草坪式护坡绿化为主。
(8)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布置成装饰绿地。立体交叉绿岛应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草坪上可点缀树丛、孤植树和花灌木,以形成疏朗开阔的绿化效果。桥下宜种植耐荫地被植物。墙面宜进行垂直绿化。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
2.道路绿地植物选择
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1)行道树选择落叶、深根性、枝下高较高、冠大荫浓、耐修剪、寿命长的高大乔木为主,并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如耐旱、耐瘠薄土壤、抗污染等。
(2)红线宽度大于40m(含40m)的道路,行道树落叶乔木胸径应不低于15cm,枝下高应不低于3.2m;行道树常绿乔木胸径应不低于8cm,枝下高应不低于3m。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行道树落叶乔木胸径应不低于12cm,枝下高应不低于3m;行道树常绿乔木胸径应不低于8cm,枝下高应不低于3m。
(3)花灌木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种类。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选用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种类。
(4)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尚应选择萌蘖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5)选择植物应无毒、无臭、无刺、无飞絮,落果对行人不造成危害,病虫害少或易于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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