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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治理城市交通的意见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公安局

  11.积极推进公交专用道建设

  城区符合条件的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要增设公交专用车道。新建、改建的主干道要同步规划建设公交专用车道。在有条件的路口增设公交车专用导向车道,确保公交优先信号,减少公交车辆在路口的停留时间,保证道路优先通行权。完善停车设施,满足公交车辆停车需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大力推动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

  坚持政府主导、统一管理,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原则,大力推动城市公交公司化改造,加紧筹建许昌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国资)局

  13.切实提高公交服务水平

  加强对公交行业的监督管理,制定监管办法,建立考核体系,提高司乘人员素质,促进规范优质服务。加大对公交的支持力度,确保财政对公交的正常投入和必要的补贴。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四)创新管理模式,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14.强化城市交通管理

  以警务机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改革交通管理勤务机制,实行路段巡逻联勤责任制,落实城市道路交通网格化管理、执勤公示、督查督办、绩效考评等措施,提高路面执勤民警的见警率、管事率。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非机动车行驶机动车道、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行人跨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专项整治,确保市区主干道路24小时不失控、不漏管。加强城区大型运输车辆管理,分区域、分层次、分时段对大型运输车辆采取限行措施,对货车设置限制通行区域和路段,推行货车夜运制度,白天货车禁行,夜间分路段禁行。建立交通安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组织救援。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

  15.建设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发挥科技在综合治理城市交通中的作用,运用道路交通科技监控手段,扩大“电子警察”和“流动电子警察”的覆盖面,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2012年对现有的电子警察系统及信号灯控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许由路以北、八一路以南、延安路以东、魏文路以西城市区域内建成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做好与数字化城管的有效对接,实现功能互补、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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