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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安全保障部
  负责台系统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负责台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稳定运行等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管理台系统房屋设施维修和动力保障工作;承担台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七)审计法务部
  负责对台属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损益、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常规审计监督;负责对台属各单位法人变更经济责任进行专项审计;负责对台系统项目投资进行跟踪审计;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开展台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台系统合同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台系统司法诉讼等有关法律工作。
  (八)财务部
  负责编制台事业和产业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订台经济政策和经济调控措施;负责组织台系统财务制度建设;负责台会计核算、财务收支预决算编制、资产安全监控、财务运行评估工作;负责与财政、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络工作。
  (九)人力资源部
  协助台党委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制订干部队伍建设计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近期、中期、长期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台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职称评审和工人技术岗位考核等工作;负责统战、出国(境)人员政审和有关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和指导台属各单位建立岗位绩效考核制度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台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台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广播电视台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5名(含离退休管理服务编制3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2名),其中:台长1名,副台长3名,纪委书记1名,工会工委主任1名,总编辑1名,总工程师1名;部长(主任)领导职数13名(含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检监察负责人和团委书记各1名),副部长(副主任)领导职数10名。内设机构级别按长发〔2001〕36号文件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原长沙广播电视集团退出事业单位序列。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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