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政府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


  注:
  1、本表一式三份,乡镇(街道)、县级财政局、老龄办各留存一份;
  2、申请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本表背面。

  附件2:
  肇庆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辞世情况(月报)

  第一联:居(村)委会存根

       月,    居(村)委会共有   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辞世,特此报告。
  具体名单:                         


                                

  填报人:                                  年  月  日

  ————————————————————居(村)委会盖章——————————————————————————

  肇庆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辞世情况(月报)

  第二联:乡镇(街道)存根

       月,    居(村)委会共有   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辞世,特此报告。
  具体名单:                         
                                



  填报人:
                                              居(村)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肇庆市终止领取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审批表(月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审核意见

经审核,从     月起终止   名老人高龄津贴的发放,其中80至89周岁  名、90至99周岁  名、100周岁以上  名,金额共    元。

具体名单: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老龄办  审批意见

经核实,从     月起终止    乡镇   (街道)   名老人高龄津贴的发放,金额共   元。 

   

审批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