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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新政文(2011)126号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2010年,各县(市)、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教育工作部署,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快实施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积极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了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和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辉县市人民政府等9个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2010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先进单位(9个)

  辉县市人民政府
  新乡县人民政府
  卫辉市人民政府
  长垣县人民政府
  获嘉县人民政府
  红旗区人民政府
  卫滨区人民政府
  凤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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