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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从化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区动物疫病控制计划》的通知

  (三)动物免疫与效果监测
  从化无疫区内所有马属动物实施马流感和日本脑炎的免疫,建立免疫档案。无疫区全部生猪实施日本脑炎免疫,建立免疫档案。缓冲区和生物安全通道的生猪,经组织风险评估后,根据需要确定日本脑炎免疫范围,并报农业部批准后实施。

  结合免疫开展效果监测。马属动物按定点选取5个场,每场随机抽检5~10匹;猪按免疫规模场数和行政村数的5%,每场(村)抽5份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四)虫媒调查治理与野生动物调查防范
  制定实施无疫区虫媒和野生动物调查方案,每年开展虫媒种类、密度、分布、活动规律等情况和野生动物(包括野生鸟类、兽类)种类、分布、活动规律、迁徙路线等情况的调查各1次;根据调查和动物疫病监测结果,开展虫媒与野生动物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实施虫媒治理和野生动物防范方案,降低虫媒和野生动物传播规定马属动物疫病的风险。核心区应强化虫媒调查治理和野生动物调查防范工作。调查和评估工作由广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治理和防范工作由从化市畜牧兽医渔业局负责组织。

  无疫区动物隔离检疫场和马属动物饲养场设置虫媒和野生动物防范设施;无疫区动物隔离检疫场在动物隔离检疫期间保持虫媒消杀。

  缓冲区、生物安全通道根据需要参考上述规定开展虫媒调查治理和野生动物调查防范。

  (五)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从化无疫区的马属动物和易感动物饲养、屠宰、交易等场所,应健全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制度,严格落实消毒和染疫动物、动物产品、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无疫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应严格实施对进入无疫区的动物、动物产品运输车辆的消毒。

  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六)动物饲养防疫管理和监督
  从化无疫区内的马属动物、易感动物饲养场应严格执行养殖和免疫档案制度,加强饲养管理和动物防疫,大力推进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无疫区和生物安全通道内新建马属动物饲养场,应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

  从化无疫区内所有马属动物实施登记和电子芯片标记管理制度,建立和运用马属动物管理信息平台,实时掌握马属动物的免疫、监测、移动等状况;易感动物严格落实动物标识制度。

  (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移动控制
  动物卫生要求:输入无疫区的马属动物、易感动物、相关野生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必须符合无疫区动物卫生要求,该要求还包括OIE和欧盟对种用动物及其遗传物质的检疫标准。无疫区动物卫生要求由广东省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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