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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发展原则。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树立“文化民生”意识,坚持把保障群众文化权益作为文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丰富文化产品供给,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文化普及和品位提升协调发展,兼顾文化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实现特区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均衡发展。

  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按照中央在新形势下赋予深圳的新使命、新定位,继续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积极推进文化创新,探索建立文化发展与社会建设、社区建设相互联动、相互促进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发挥民间组织作用,不断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发展活力。

  优质高效,提升品位。在积极构建普惠型、全覆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加强对文艺作品生产的引导,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提升文化活动的品位,推动文化又好又快发展,力争深圳文化建设处于国内一流水准,努力塑造深圳良好的文化形象。

  开放包容,合作共赢。树立开放包容的文化心态,广泛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文化建设经验和优秀文化发展成果,进一步扩大国际文化交流,传播中华优秀文化;在粤港澳合作和深莞惠合作框架下,积极推动文化共享,促进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共同打造珠三角文化创意中心。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强和完善党委和政府对文化建设的领导,加大对公益文化的投入,完善社会资本投入文化建设的政策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市民文化素养提升工程,提高深圳城市文化品位。

  1.培育城市人文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的深圳精神,提炼和培育富有时代内涵的城市核心价值观,不断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倡导爱国守法和敬业诚信,不断创建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载体,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深入开展关爱行动,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巩固和发展“关爱?感恩?回报”的社会风尚,增强市民的家园意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文明素养。以净化网络、荧屏声频、校园周边环境为重点,坚决遏制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传播,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技术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实现对社会文化环境的长效管理,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

  2.提升社科理论研究和创新水平。强化前沿意识和国际视野,加大深圳学术文化建设力度,建设“深圳学派”,鼓励哲学社会科学界为城市发展发挥思想库作用。优化科研环境,推动学术创新,进一步壮大深圳优势学科实力,力争在特区经济研究、国际化城市研究、创新创意文化研究、开放型经济研究等方面形成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的特色和优长学科。进一步打造高端学术交流平台,办好深圳学术年会,加强学术理论刊物建设,创办在全国学术界有影响力的刊物,发表一批具有全国核心刊物水平的研究成果,提升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界与国内外学术前沿对话交流能力。

  3.繁荣文艺精品创作。营造宽松自由的创作环境,创新文艺创作的扶持方式,构建科学的文艺创作生产体制机制,使深圳成为引领时代潮流的文艺精品生产基地。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强化艺术原创意识,全面提升深圳文化产品的原创力。大力实施文学、美术、影视、音乐和舞台艺术创作工程,鼓励以深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题材的作品创作,做大做强“深圳创造”文艺精品。完善艺术家工作室机制,充分发挥文联作为“艺术家之家”的功能,集结全市创意人才资源,打造我市的“创意联合体”。实施文艺精品项目扶持计划,重点扶持具有较强创作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民办文艺社团、影视创作企业,丰富文艺创作主体。加强对文艺精品的宣传推广,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活力。

  4.打造文化活动品牌。积极打造对城市发展有长远影响的文化品牌,构建规模化、系列化、多层次的文化节庆活动品牌体系。进一步提升现有文化品牌的影响力,努力把深圳读书月、市民文化大讲堂、社科普及周、创意十二月、深圳合唱节、深圳国际旅游文化节、鹏城金秋社区文化艺术节、外来青工文体节、公园文化节等群众参与型文化活动打造为市民享受文化福利的大舞台。举办全国设计大展,加快中国新媒体影视动漫节、深圳动漫节、中国深圳国际钢琴协奏曲比赛、深圳国际水墨画双年展、观澜国际版画双年展等文化品牌的培育,打造一批展示中外文艺精品、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的重要平台。进一步办好深圳青年文学季暨青年文学奖评选、深圳诗歌节、中国纪录片深圳日和深圳客家文化节等文学艺术活动,充分展示深圳艺术原创实力。鼓励各区举办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重点支持福田区中国(深圳)国际标准舞拉丁舞公开赛和中国深圳双钢琴四手联弹表演赛、罗湖区深圳(罗湖)粤剧节、南山音乐节、盐田区社区艺术节、宝安区“群艺杯”全国摄影大赛、龙岗区文化艺术节等文化活动品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活动品牌建设,支持华侨城旅游狂欢节、欢乐谷魔术节进一步扩大市场吸引力,提高活动层次。

  5.开展市民艺术教育普及活动。发挥公共文化机构的资源优势和主阵地作用,提高公共文化机构的文化活动策划水平和艺术质量,吸引广大群众观看文艺演出、参观文物和美术展览,培育和发展文艺爱好者群体。利用平面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和公共场馆等平台,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原则,举办各种文化艺术讲座、培训,广泛开展文化艺术基础知识的普及和人文素质教育工作。完善高雅艺术票价补贴机制,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和面向市民的高雅艺术鉴赏活动,开展京剧、粤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支持文联及各文艺协会、团体组织作家、艺术家深入社区普及文艺知识,提高市民的艺术鉴赏力和审美修养。加强各文化艺术协会与义务教育机构的合作,在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强化艺术教育课程,创建深圳青少年艺术教育基地,促进艺术教育普及。鼓励和引导社区、机关、企业带头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搭建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平台,提高全民的文化活动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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