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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1]14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大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解决肉类蔬菜流通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增强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的组织化、信息化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商务部、财政部《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肉类蔬菜是城乡居民重要的基本生活必需品。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肉类蔬菜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但目前肉类蔬菜生产和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均较低,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欠缺,管理难度大,质量安全隐患仍然较多,肉类蔬菜等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引起广大消费者的普遍担忧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运用信息技术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做到流通节点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完整的流通信息链条和责任追溯链条,有利于提高流通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防范措施,形成溯源追责机制,创造放心肉类蔬菜渠道品牌;有利于消费者查询和维权,改善消费预期,促进消费;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对问题食品的发现和处理能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现代流通体系的不断完善,提高市场运行调控水平;有利于促使生产者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加工,从源头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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