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联盟、联盟牵头单位评估,实行动态调整,鼓励和支持联盟开展试点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争取培育1-2家联盟进入国家联盟试点,推进10家联盟申报国家联盟备案、20家联盟进入省试点备案。支持市(州)构建具有区域特色和优势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联盟开展产业创新链、产业技术路线图研究,提升联盟产业技术顶层设计和产业发展规划的能力。鼓励联盟开展共性技术联合攻关、行业技术标准的研究与制定以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应用和共享,共同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
4.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主题测试中心、动植物资源、图书文献信息资源和信息管理等6类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平台运行的制度保障机制、创新机制、人才开发机制。探索建立建设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服务推广机构,依托平台在该领域具有的丰富技术资源和信息资源、设备资源,促进高校、企业和科研院所创新活动的有效整合,积极为产业发展服务。
5.加强科普示范推广。加强科技宣传工作,重点组织新闻媒体对推进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经验做法进行系列宣传。开展2012年迎新春科技大场、“科技之春”科普活动月、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重点在汶川、什邡、绵阳等灾后恢复重建地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推进公众科学技术传播体系和四川省科技馆(二期)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大科技资源整合力度。
1.加强国家和地方科技资源整合。开展省政府与科技部的第四次部省工作会商,共同推进部省共同确定的重大工作。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省院合作,组织召开院士咨询会及成果交易会等活动。
2.推进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围绕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针对节能环保、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先进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国际科技合作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项目,新建3-5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继续推动对美洲、欧洲及周边国家的科技合作,组织实施一批政府间合作项目。
建立与国际资源对接的信息库,加强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设。举办2次重大国际科技交流和项目对接活动。
3.加强区域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在信息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专利保护、人才交流、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加强与香港的合作。推进与台湾在电子信息等方面的合作。逐步发挥与澳门科技合作的桥梁作用,促进四川与欧洲建立更好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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