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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1年加快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1年加快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11〕174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中央及自治区驻桂林各有关单位:
  《桂林市2011年加快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一一年七月十三日

桂林市2011年加快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规范基层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桂发〔201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优化乡镇党政机构设置,加强政务服务机构建设,建立面向群众的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办理的“一站式”服务的要求,各县、区要从实际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出发,大力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2011年内要力争有50%的乡镇(街道)启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确保有30%的乡镇(街道)建立政务服务中心,并于10月31日前正式挂牌启用;同时选择有条件的1个乡镇(街道)、1个村(社区)推进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逐步建立村(社区)政务服务站、中心户政务服务代办点。整合乡镇(街道)基层站所政务服务公开资源,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公开办事程序、条件及标准等,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同时,将“政务服务及电子监察”专线铺设到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实现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和政务服务行为视频监察双重监督管理体系。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政务服务站要设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平台,通过这一平台,大力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有机结合,重点公开“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在基层落实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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