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苏桥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的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10〕5号)
永福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苏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苏桥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的决定>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苏桥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的决定》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苏桥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开发与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开发区内外关系,把开发区建设成为全市“工业强市”的主战场,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苏桥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的决定》(市发〔2008〕29号)(以下简称《决定》)的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决定》,制定《决定》实施细则,完善苏桥经济开发区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理顺开发区内外关系,通过改革创新,明确责任,建立权责明确、结构合理、决策民主、运行科学、运转协调、能促进开发区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推进开发区的快速发展。
二、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成立贯彻落实《决定》、推进苏桥经济开发区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 锋 副市长
副组长:何 兵 市工信委主任
文建中 永福县委书记、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蒋文明 永福县县长、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肖立华 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王吉才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杨克林 市工信委
刘桂峰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强华 市编办副主任
蒋永光 市环保局副局长
王小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市规划局
雷 陈 永福县副县长、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唐良平 市纪委综合室主任、开发区党工委委员
戴大文 市市政局副局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卢秀明 永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 魁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