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部门:要将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导考核,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在批复核准建设项目时,要充分考虑油气管道的走向,对存在占压或其他影响油气管道安全的问题,要及时督促建设单位调整项目建设地址。
供电部门:要及时处置管道企业输油气站供电线路下的种植、建房、烧荒等危及供电线路安全的行为,保障管道企业沿线输油气站安全用电。
公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管道沿线破坏管道及设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违反《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加强对高危人群、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加强对废旧物品收购行业的治安检查,净化油气管道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对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和管道输送的成品油、天然气以及其他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案件,要组织精干力量,快侦快破;与各部门和管道企业研究制定管道泄露、爆炸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依据《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加强对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监督,帮助各管道企业建立健全安保机构和组建安保队伍,提高内部防控能力。
国土资源部门:在批复规划用地时要充分考虑油气管道的安全,对存在与油气管道重复用地的规划要及时调整;对管道沿线的地质灾害点进行调查和监测,并将地质灾害预报信息及相关资料及时提供给管道企业;批复管道沿线的采石、采砂等矿场时,要充分考虑与油气管道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强力制止在管道沿线的非法采石、采砂等采矿作业,确保油气管道安全。
规划部门:在对油气管道沿线的公路、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城市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批时,要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和相关行业规定,规范控制其他建(构)筑物与管道设施的间距,从源头上控制对油气管道的干扰,确保管道设施的安全运行。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规划路桥工程时,要充分考虑油气管道的走向,及时与管道企业沟通,事前避让或做好管道的安全保护措施。
林业部门:在规划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用地时,应尽量避免与油气管道走向冲突。确需占用、征用的,应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对管道建成后自然或人工形成的林木占压,林业部门要及时组织和指导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