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基层单位负责向所在市(县)、区科协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二)各市(县)、区科协及有关主管部门向市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推荐参评人员。
(三)市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上报的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推荐程序和条件的确定为候选人,报市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市评审委员会从候选人中推选提名人选,报奖励委员会同意后,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公示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撤消其参评资格。
(五)公示结束后,评审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提名人选进行评审,按得票数的高低顺序评选出“市长奖”获得者和提名奖获得者建议人选,经市奖励委员会审定,报市政府批准后,确定为本年度的获奖者。
第九条 表彰奖励
市政府对获奖者和获奖单位进行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市长奖”获得者将被授予市长亲笔签名的荣誉证书。
第十条 评选纪律
“市长奖”的评选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严明纪律,规范操作,公正合理,保证质量。为维护“市长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加强监督管理,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以及社会和舆论监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撤消获奖者资格,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依据本办法另行制定《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工作细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苏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
奖励委员会名单
主 任:浦荣皋 苏州市副市长
副主任:朱国强 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纪顺俊 苏州市科协主席
委 员:华意刚 苏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潘华露 苏州市科技局副局长
朱晓平 苏州市财政局副局长
施卫兵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张亿锋 苏州市科协副主席
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纪顺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