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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自治区老龄办,各直属单位:

  经厅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11年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2011年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处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构建公开、公平、择优的选人用人竞争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内部竞争上岗方式,选拔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充实处级领导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原则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原则;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三、竞争上岗人员范围

  竞争上岗应当在核定的编制数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范围为厅机关、自治区老龄办和厅直属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干部。

  四、竞争上岗职位

  (一)机关正处级领导职位2个

  1. 法制处处长职位1个;

  2. 区划地名处处长职位1个。

  (二)机关副处级领导职位2个

  1.办公室副主任职位1个;

  2.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职位1个。

  五、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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