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莫仕容(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林启华(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处长)
成员:王洋(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副处长)
黄远黎(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处处长林启华兼任,负责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执行标准、复评机构、达标企业范围、达标流程
(一)执行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DBJ440100/T117-2011)。
(二)复评机构: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
(三)达标企业范围:广州市建筑施工企业。
(四)达标流程:
1、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自评。
2、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复评。
3、公示、发证。
五、工作措施
(一)抓住重点,全面推进。抓住企业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70家建筑施工企业率先在2011年达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2013年10月31日前全部建筑施工企业达标。
(二)树立典型,示范引路。为总结经验,发挥榜样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面达标,要抓2-3个企业作为标准化示范单位。通过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
(三)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对于达标工作表现突出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授予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工程”称号,对于达标工作开展不力的建筑施工企业予以不良行为记录或通报批评,并做相应诚信评价扣分。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标的建筑施工企业,提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国家和省、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和要求,是促进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的重要措施。全市已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考核,各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要有充分的认识。
(二)要加强领导。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企业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要成立或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达标工作,要加强人财物保障,要全员行动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