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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表彰2006―2010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表彰2006-2010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杭文广新发〔2011〕29号)


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局基层各单位:

  2006-2010年,我国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下发了《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开展普法教育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各单位认真按照《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了“法律六进”活动,积极推进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取得了显著成绩,较好地完成了《规划》所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经过五年的努力,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公民文化权益保障意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文化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依法治理的能力明显提高,为杭州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年来,全系统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结合“五五”普法工作总结,经民主推荐和审核,市局决定授予西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12家单位为“2006-2010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淳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黄存菊等23名同志为“2006-2010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再创新佳绩,做出新贡献。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积极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上新台阶,为杭州文化事业大繁荣大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6-2010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2个)

  西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江干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余杭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建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淳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下城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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