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节监管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节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农业局,临安、建德市水利水电局: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农产品的消费旺季也将如期而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节监管,确保消费安全,现就加强“两节”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节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两节”期间是农产品消费高峰,必须突出注意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有效防范。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并将“三品”基地的监管责任人和监管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工作到位,措施有效。要加强与其它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全力保障“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生产指导,进一步规范种养殖行为

  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的质量安全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宣传培训及标准化生产指导力度,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利用节日期间,农民有较多农闲时间,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杭州市食用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630规范》等法律规章的培训宣传,引导和帮助生产者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档案,进一步规范生产者的种养殖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上市产品质量安全

  要加强“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两节”前,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排查,特别是要针对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隐患,落实监管措施。

  积极推行产地准出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按照基地自检与主管部门抽检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加强对生产基地的检验检测工作,把好农产品上市前的质量关。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未满的农产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并按追溯管理有关规定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查处,并监督实施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