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评选2011年度优秀执法队员的通知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评选2011年度优秀执法队员的通知


各区城管执法局,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城管局,市监察支队,市局各委托执法队: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全体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水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优秀执法队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执法队员为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的全体正式执法队员。

  二、评选标准

  (一)为正式执法队员,且在一线执法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二)政治思想觉悟高,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模范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在全体队员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业绩和执法成效显著,在队内的各项考核中成绩优秀,受到普遍公认。

  (四)业务水平高,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办案质量高,无错案、无漏案,复议、诉讼案件无败诉,妥善处理执法现场发生的突发事件,执法过程中未发生事故。

  (五)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和谐城管”形象,无执法不当行为。

  (六)以身作则,模范带头作用强,在队里组织的重大行动中有突出表现。

  (七)本年度工作考勤为全勤,无擅离职守和脱岗现象。

  (八)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评选方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工作采取各区执法局推荐,市执法局审批的方法进行。3月5日前,由各区执法局、光明新区城管局、坪山新区城管局、市监察支队及各委托执法队将推荐优秀执法队员名单及推荐表报市执法局法制处。

  四、名额分配

单位

名额

福田区执法局

11名

罗湖区执法局

11名

南山区执法局

13名

盐田区执法局

5名

宝安区执法局

(含龙华新区街道执法队)

11名

龙岗区执法局

(含大鹏新区街道执法队)

12名

光明新区城管局

3名

坪山新区城管局

3名

市监察支队

8名(含联合执法大队2名)

市环卫处

      1名

   市绿化处

1名

火车站、地铁(含三号线)、机场

各1名(共4名)

合 计

83名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