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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一等奖项目:勘察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要达到国际同业同期的先进水平;

  二等奖项目:勘察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要达到国内同类项目的领先水平;

  三等奖项目:勘察设计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等方面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要达到国内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

  2.对获得2011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奖的项目,由市建设交通委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状、奖牌,并向勘察设计人员颁发个人荣誉证书。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1.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表、图纸、图片、光盘(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图纸、图片),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表、填表说明及申报细则可登陆天津市勘察设计协会网站(www.tjkcsj.com)查看并下载。各专业项目申报表均按标准规格复制后用A4纸填写,图纸和图片均为A3图幅。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不再退回。

  2.每个项目交一张多媒体介绍光盘,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介绍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特点、创新点、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能达到的水平。

  3.申报材料应附建设单位对工程评价材料以及项目竣工验收证明。

  4.在申报表封面“申报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

  四、有关事项

  1.“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奖是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唯一的优秀奖项,代表了我市最高的勘察设计水平。为贯彻我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将获得“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奖的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记入诚信档案,鼓励各勘察设计单位设计创优活动。对连续三年无创优业绩的甲级单位将限制其参与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标。

  2.凡在2010年三、四季度从事勘察设计活动中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款的注册执业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设计人员申报2011年“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奖。

  3.申报单位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取消申报参评资格。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奖状、奖牌和证书。结果公布之前,不得以获“海河杯”天津市优秀勘察设计奖的荣誉进行宣传。

  5.请各单位于2011年3月31日下午17:00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天津市勘察设计服务中心(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二层大厅18号窗口,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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