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土地开发整理。根据全市耕地后备资源分布情况,抓紧对可垦地块立项、编制规划设计,确保完成国土部下达我市3840公顷的补充耕地任务。落实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资金,依据《关于加强土地整治相关资金使用完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拨付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资金,启动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
加强划拨用地管理。统一划拨用地办理标准,加强培训,集中解决“一张图”系统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划拨案卷检查抽查制度,充分利用划拨供地台帐和“一张图”系统,定期检查划拨用地供地情况、不定期抽查重点项目供地情况,不断规范划拨用地管理。
加强土地整理储备管理。对区县土地整理单位实施监管,集中清理全市土地整理储备工作,全面掌握整理储备项目的整理进度、资金状况以及地块上市情况,建立月报制度,做到整理储备单位监管到地块,整理储备地块监管到供应。
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按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和《
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做好乡镇级规划审查及协调、沟通工作,积极协助市政府尽快审批各乡镇级规划成果;研究制定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加大规划批后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自觉性。区县、乡镇级规划批复后,将通过电视台、报纸、局网站等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做好市、区县和乡镇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告、宣传。
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47号和国土部有关文件精神的意见,加强挂钩试点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抓好挂钩试点项目区审批和复垦,确保手续规范完备,重点推动试点项目区复垦力度,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复垦任务。按照国土部统一部署,结合增减挂钩试点,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任务。
加强违法用地治理。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成果7月底前报国土部,9月底前上报最终查处整改结果;根据巡查工作特点及实际情况,完善无线监控系统;开展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继续实行动态巡查考评机制及治理违法用地与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挂钩制度,全面做好新发生违法用地行为的预防、发现和整改;三季度完成30个监控网点建设,对建立视频监控网系统的区域实时监控,及时发现违法用地、盗采盗挖情况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