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CORS系统服务功能。强化数据中心和基准站管理,对CORS系统解算软件的算法进行升级。通过网络RTK实时定位精度和事后静态处理精度的测试来验证核准系统的精度。加强对CORS系统数据中心和基准站的管理,强化CORS系统服务功能,实现CORS基本知识介绍、CORS服务信息发布、坐标转换服务及在线讨论等功能。
(六)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加强项目用地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完善批、供、用台帐管理,控制好用地审批节奏,加强土地使用的动态管理,提高土地指标使用效率。一是积极盘活批而未供土地,严格建设用地批后备案制度,将批而未供土地清理与土地指标审批相挂钩,及时制定批而未供土地处理的建议,对已批征后未按国土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规定备案供地信息的,暂缓受理新增用地审批;二是加强供而未用动态监管,按月核实监管基础台帐,及时更新国土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督促出让后未开工项目实施建设。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对于供而未用土地数量较大、更新不及时、填报不规范的区县,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于供而未用土地按规定收取违约金,构成闲置的收取闲置费直至收回土地;三是推动在建项目按时竣工,加强新出让土地证前证后监管,规范受让方履约义务,同时,进一步健全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监管机制,实现基础部位开工、建设、竣工、上市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监管,为土地供应、房地产市场调控等提供决策依据。
加大重点项目用地服务力度。充分利用保障房、重点项目土地供应台帐,与土地整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前对接,确保项目用地供应及时,手续完备。重点抓好大寺、双青两个新家园保障房项目供地落实,做好双港新家园限价商品房出让;结合文化中心周边改造,加快落实用于居民还迁房建设的解放南路起步区地块的整理进度,确保年内实现供地;紧盯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专人负责,协调解决用地审批方面的问题,特别要做好城投集团第二批历史遗留项目补办用地手续。
抓好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落实《关于促进区县示范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不符合行业用地标准及园区集约用地标准的项目不予批准新增用地。根据国土部统一部署,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试点创建活动,组织各区县、各部门完成资料准备、指标分值确定、评选推荐等工作。
启动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根据国土部对《天津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的批复意见,从“区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用地,缩小征地范围”着手,选择滨海新区和武清区作为试点范围。结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我市统一征地实施细则,设立预存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