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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易发区视频监控网终端环境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发布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易发区视频监控网终端环境标准的通知
(津国土房执〔2011〕303号)


各区、县国土分局,蓟县地矿局,滨海规国局(塘沽、汉沽、大港分局):

  目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易发区视频监控网系统已经开通,但部分区县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计算机硬件配置太低,操作系统版本陈旧不兼容监控网软件,影响视频图像正常浏览;二是有线通信网速慢、带宽小,造成网络阻滞,不能传输视频图像。

  为保障监控网系统正常运行,起到监控预防在前,执法关口前移的目的,发挥其震慑警示的作用。请各区县分局针对本单位设备和通信网格运行环境、硬件配置条件,认真落实监控网终端配置标准。建立完善监控值班制度,落实岗位察看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用地行为。

  在科技手段执法监察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和改进建议,请与执法总队及时联系。

  附件:视频监控网终端设备和通信宽带网标准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
  视频监控网客户端运行环境标准

  一、硬件推荐配置
  (一)显示器尺寸:19.0寸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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