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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兴业银行长春一汽支行的批复
吉林银监局关于同意筹建兴业银行长春一汽支行的批复
(吉银监复〔2011〕338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你行《兴业银行长春分行关于筹建长春一汽支行的请示》(兴银吉请〔2011〕2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筹建兴业银行长春一汽支行,地址为长春市东风大街1279号。
你行接此批复后,可对该机构进行筹建,筹建期为6个月。筹建工作完成后,你行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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