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抽查督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三年多来,各级各部门完善机制,规范流程,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四项建设”为抓手,按照 “三个基础、两个重点、一个确保”工作思路,大力开展“阳光邯郸、服务邯郸”系列工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对各级各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国务院80多个部门相继公开了“三公经费”,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为更好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经办公厅领导研究决定,7月20日--8月2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督导组将对部分单位进行检查督导,重点是《阳光邯郸、服务邯郸》试点单位。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接通知后各单位要立刻进行自查,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好下半年工作。检查督导组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检查。今年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年,这次检查重点是政府信息制作和报送有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信息公开力度如何,培训、宣传工作有没有好的措施,人员调整后工作交接是否到位,办公经费是否给力。这次检查将作为2011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的,市政府办将下发限期整改书。
2、为推进工作向纵深发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中心工作和民生工作服务,我们印发了《“阳光邯郸、服务邯郸”实施方案》,试点单位要做好“阳光邯郸、服务邯郸”的专题汇报,汇报材料要结合服务我市“三年上水平、转变发展方式、东部振兴、城乡统筹”等中心工作要求(参照邯郸晚报3月29日《在服务与阳光中前行》格式),要把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和亮点发掘出来,检查督导组将对好的方法进行大力宣扬。
3、这次检查督导组将注重从群众需求出发,密切关注民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企事业单位延伸,各单位要选出“阳光邯郸、服务邯郸”做的较好的1-2个企事业单位以备调研,学校、医院、暖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污水处理厂将作为这次调研的重点。检查督导组要确定一些单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单位,总结经验上报省政府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