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赴一线、抓招商、促发展”活动的实施意见
(合办〔2011〕37号 2011年12月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同时在经济建设一线培养和锻炼干部,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百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赴一线、抓招商、促发展”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抢抓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和行政区划调整的历史机遇,让更多干部走向经济工作一线,了解企业和市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升能力素质,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开展招商引资,推动转型发展,实现跨越赶超,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致力打造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朝着区域性特大城市的方向阔步前进。
二、组建要求
市直单位、县市区共组建100个招商小组(见附表)。
1、招商小组组长应由单位(地区)年龄相对较轻、熟悉经济工作的县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同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组员并担任联络员。
2、招商小组要注重与现有招商力量衔接,加强与县市区、开发区的联系,做到互动联动、资源共享,及时沟通信息,提高招商成效。
3、招商小组实行脱产招商,工作期限为2年。
三、工作任务
1、招商小组要紧盯龙头企业,主动对接企业,积极收集信息。要对照《合肥市招商引资重点对接企业名录》,调动各方资源,通过各种渠道,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央企、知名民企、行业龙头企业,主动登门,宣传推介,建立联系,收集信息。工作期限内每个招商小组每年拜访上述企业不少于20家,并邀请不少于10家上述企业来肥考察(必须及时报市招商局备案确认)。
2、工作期限内每年新引进到位资金不少于2亿元(必须是该小组前期已拜访或邀请来肥考察并报市招商局备案的企业投资的项目和到位的资金,以上项目和资金不包括房地产),同时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任意一项:
⑴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1个;
⑵新引进国内外银行、保险、证券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1个;
⑶新引进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的风险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担保公司1个;